经区委同意,近日区委第一至第四巡察组分别向於潜镇党委、昌化镇党委、太湖源镇党委和高虹镇党委等4家单位反馈了巡察情况。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有关负责人出席反馈会议,传达区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并就落实反馈意见、抓好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区委巡察组指出,於潜镇党委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深入,统筹谋划城市建设不够有力。发挥“1+3”产业主平台优势不明显,引领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有差距,建设“耕织原乡”共富带思考不够深、推进不够快。安全生产抓得不够紧,财经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工程采购管理不够到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深化,对下属单位管理不够严格,村级监察联络站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基层党建引领作用不够突出,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不够到位。抓好干部队伍建设还有短板,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不够有效。上轮巡察个别问题未整改到位。
区委巡察组指出,昌化镇党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落实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还有欠缺。统筹推进重点工作任务不够有力,推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成效不够明显,提升产业能级推动高质量发展不够有效。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还不够牢固,保障拆迁居民利益不够到位。财务和资产管理不够严格,工程项目管理不够规范。党委班子运行机制不够完善,推进干部队伍建设不够严实,机关干部联系群众不够深入。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党风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党员教育管理还不够严格。上轮巡察个别问题未整改到位。
区委巡察组指出,太湖源镇党委贯彻落实区委“拓宽‘两山’转换通道,推动乡村振兴走在前列”决策部署还不够有力,谋长远、促发展的统筹协调能力有待提升,推动全域共富存在短板,对强村公司的运营与监管还不够重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抓工作能力提升、干部队伍建设仍有短板,深入基层、联系群众不够多。财经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对工程项目的监管不够到位。“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够到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还有一定差距,廉政风险防范意识还有待加强。上轮巡察个别问题未整改到位。
区委巡察组指出,高虹镇党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未全面压实。落实区委产业强区目标存在差距,提质增效不够明显。高质量建设发展共同富裕存在薄弱环节,村集体经济发展不够平衡, “龙门秘境”项目提质发展有待加强。工作作风不够务实,深入基层走访调研还不够,集镇管理精细化有待提升。工程项目管理不够规范,财经纪律执行不够严格,对下属单位财务监管不够不力。对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重视,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够严实,一体推进“四责协同”不够有力,存在责任传导层层递减现象。上轮巡察个别问题未整改到位。
区委巡察组指出,区民政局党委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指示批示和讲话精神不够扎实,践行为民爱民理念不够深入。履职尽责存在短板,服务设施建设缓慢,服务管理流于形式,现代村(社)建设不够优化。工作作风不够务实,主动担当作为不够到位,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政府采购、工程管理不够规范,部分领域存在廉政风险。基层党建工作推进不够有力,党建特色不够鲜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选人用人制度落实不够严格。警示教育落实不够,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落实不够到位。上轮巡察个别问题未整改到位。
会议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坚持问题导向,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意识和政治担当,以高标准和强决心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压实整改责任,确保问题清仓见底。会议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以巡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契机,放大巡察整改成效,深化巡察成果运用,为推动高水平建设“吴越名城·幸福临安”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