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上午,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会议,专题学习研讨《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区委书记卢春强,区委副书记、区长骆安全,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文钢,区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张金良,区委副书记杨泽伟,区委常委俞琳波、李赛文、吴洁静、杨富强、吴春法、徐晔、王翔、潘宁通、陈立群参加会议。
会上,宣传部就《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作解读说明,区委常委作交流发言。
卢春强指出,宣传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是党领导人民不断夺取革命、建设、改革胜利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条例》的出台,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宣传工作的高度重视,为做好新时代宣传工作提供基本遵循,标志着宣传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迈上新台阶。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确保党中央关于宣传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卢春强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条例》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结合起来,以高度政治自觉和纪律意识,切实把《条例》掌握好、运用好、落实好,引导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宣传思想战线自觉担负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不断让宣传工作活起来、实起来、强起来。要强化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的原则,压实主体责任,完善领导机制,有效防范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切实把宣传工作紧紧抓在手上,牢牢掌握领导权、主动权。
卢春强要求,要加强督查落实。宣传部门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指导和督促,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要主动对接,把《条例》贯彻落实情况作为意识形态巡视巡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的重要内容,确保《条例》各项要求落实到位。要提升工作水平。以《条例》为根本遵循,全面增强新形势下的宣传思想工作本领能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求实创新、能打胜仗的宣传工作队伍,推动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