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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杭州市临安区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09    来源: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临安区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6日

  杭州市临安区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落实浙江省《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等工作要求,加快一二三次产业深度融合,推进电商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区域产品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助推临安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目标

  重点实施“品牌、标准、集聚、融合”四大工程,全面提升行业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水平,实现临安电商高质量发展。到2021年,品牌电商企业占规模电商企业比例达到30%以上;规模食品电商企业“食品安全监管云平台”上线运行率100%;跨境电商交易额达4.5亿美元,年均增幅保持在10%以上;农产品网络零售额达到35亿元,全区网络零售额达到106亿元,年均增幅均保持在18%以上。

  二、主要内容

  (一)品牌建设提升。

  优质品牌创建。鼓励规模电商企业开展“品字标”、“浙江省名特优作坊”等申报创建工作;开展“临安十大电商品牌”等区域性品牌评比工作。

  区域品牌共建。鼓励规模电商企业销售“中国地理标志”、“农产品地理标志”、“品字标”等区域公共品牌产品,实现与新型农业等经营性主体标准共建、产销一体。

  品牌精准推介。鼓励规模农产品电商企业参加电博会、中食展、糖酒会等“B2B”为主的展会;建立“100个梦想合伙人”电商创客智库,开展“我为临安代言”等区域品牌推介活动;鼓励跨境电商企业借助社交媒体、搜索引擎等数字化平台开展品牌全球推广。到2021年,创建“品字标”规模电商(服务)企业10家以上,培育“浙江省名特优作坊”、跨境自主品牌等规模电商企业15家以上,品牌电商企业占规模电商比例达到30%以上。

  (二)标准体系提升。

  标准化建设。鼓励电商企业开展HACCP认证、SGS、境外自有商标等权威体系认证;鼓励规模电商企业开展农产品溯源基地、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等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化项目建设;推动电商地方标准体系建设。

  标准化引领。鼓励生产性企业(基地)与知名新零售电商平台(企业)供应链合作,拓展供货渠道、提升标准化水平;鼓励规模电商企业建立企业研究院,研发新产品并实施量产,拉长产业链,提升附加值。

  标准化管理。引导电商企业上线“食品安全监管云平台”,实现数字化监管。到2021年,规模食品电商企业在“食品安全监管云平台”上线运行率达100%。

  (三)集聚服务提升。

  优化人才服务。实施“天目e创客”计划,建立培训转化机制,培训电商专业人才达到200人次/年,开展企业与人才精准对接,本地转化率达到60%以上。

  精准市场指导。提高电商行业数据对市场拓展、产品分析等方面的指导精准度;鼓励承办国家、省级电商论坛(会议);鼓励区电商服务中心开展省级示范创建工程。

  优化服务配套。支持白牛电商小镇、新经济创业园(集聚内容产生机构)、电商物流协同产业园等集聚区(楼宇)建设,开展省级电商镇、电商专业村创建工作。到2021年,实现电商专业人才培训转化300人,承办省级及以上电商论坛(会议)1次,培育新经济创业园和电商物流协同产业园各1个,创建省级电商镇4个。

  (四)产业融合提升。

  美丽经济协同。培育引进mcn企业(直播、公共短视频等内容产生企业),推动本地电商企业与新媒体融合;支持美丽乡村(村落景区)新消费场景示范点建设,打造“天目e站”;鼓励“天目e站”、乡村综合体、特色街、旅游集散中心等与知名电商平台合作,打造“口碑街”、农村生产生活综合运营等区域性消费服务中心,培育供应链龙头企业。

  电商物流协同。鼓励快递物流配送等企业建设农村末端共同配送项目,提升农产品冷链、仓储、配送等服务水平,打通农产品上行“最初一公里”。

  对口协作融合。鼓励临安电商模式走出去,在精准扶贫、山海协作等方面拓展产业发展的合作点,推动消费扶贫。到2021年,培育引进mcn企业10家以上,打造美丽乡村新消费场景示范点10个,打造区域性消费服务中心3个。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杭州市临安区电商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单位由相关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

  (二)政策保障。区财政每年安排电子商务专项扶持资金1000万元,用于推动临安电商高质量发展,实施周期为3年。

  (三)协同保障。产业扶持政策向全区重点项目、品牌龙头企业倾斜,全面实行项目化管理,各相关单位要规范项目的申报、立项、实施、验收和资金兑现等工作。

  (四)要素保障。对区政府认定的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新经济创业园、电商物流协同产业园等重点项目可实行“一企一策”产业园政策。

  本行动计划自2019年9月6日起施行。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9月5日期间的项目享受本政策。本行动计划由杭州市临安区商务局负责解释。

上一条:关于印发《关于全面实施“新制造业计划” 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杭州市临安区名优工业产品认定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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