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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浙江杭州青山湖科技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发布时间:2023-10-30    来源: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意见精神,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进一步推动杭州青山湖科技城(以下简称科技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三个“一号工程”,锚定“产业强区”首位战略,全面提升科技城的产业竞争力、自主创新力、引领辐射力,推动实现跨越式发展,充分发挥全区产业经济主战场作用,为高水平建设“吴越名城·幸福临安”提供坚实产业支撑。

  二、目标要求

  按照“主导产业集聚、空间布局合理、开放创新突破、资源高效利用、产城深度融合”的发展思路,着力将科技城打造成为实体经济的主要承载区、创新驱动的核心区、改革开放的引领区、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区,全力建设硬科技创新策源地、机制探索先行地、对外开放新高地。到2030年,规上工业总产值突破1800亿元,制造业投资增速年均增长20%以上,形成一个千亿级、若干百亿级产业集群,科技城对全区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显著增强。

  三、突出创新引领,打造硬科技创新策源地

  (一)推动优势产业集群发展。

  支持科技城按照产业定位及未来发展方向,进一步明确主导产业,打造创新活跃产业生态。以链长制为抓手,以智能制造为核心,加快推动高端装备、集成电路、生命健康等特色产业发展,着力培育一批控制力和根植性强的链主企业。支持科技城分类出台扶持培育产业发展的个性化政策。

  (二)加速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

  支持科技城引进创建国家级和省市重大创新平台,着力建设战略型、枢纽型高能级创新平台体系。用足用好院所政策,进一步推动科研院所高质量发展。支持国有企业通过资产置换、协议收购、参与法拍等方式盘活科研院所闲置资产。

  (三)实施全域“大孵化”战略。

  支持科技城出台孵化载体及产业园高质量发展专项政策,加快盘活楼宇空间资源,造浓创新创业氛围。支持国有企业参与产业园开发、建设、运营。制定临安区规范工业楼宇转让管理实施意见,科技城可根据招商等需要自行调整分割比例,促进楼宇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突出改革引领,构建机制探索先行地

  (四)深化简政放权。

  创新政务服务增值化变革,建强科技城企业与人才服务中心,切实做到“办事不出城、清单之外无审批”。强化项目生成管理,科技城实际管辖范围内的政府性投资及国有企业经营性项目计划,由科技城管委会统筹提出,报区政府审定;涉及用地和重点招商引资的项目提交区政府相关会议决策,其他项目由科技城自行决策。

  (五)优化政策兑现。

  区级普惠政策兑现审核实行“部门季度联审会议”制度,联审通过后由主管部门报区政府同意后实施;涉及“双招双引”、人才项目及科技城自行制定的政策由科技城管委会负责审核兑现。

  (六)强化基金运行。

  强化产业基金功能定位,完善分级分类、权责对等的基金运行机制,由科技城管委会牵头设立并运行专项基金,聚力项目招引和产业培育。

  五、突出开放引领,构筑对外开放新高地

  (七)推动对外合作联动发展。

  加强与国内外知名高校、院企、重点创新平台合作,推动优质资源向科技城集聚。高标准建设西湖临安科研成果转化合作区,打造创新策源、成果转化、“地瓜经济”三个“首选地”,促进资源共用、产业互融、政策互惠、利益共享。支持科技城在外设立科创飞地、创新中心、招商机构、海外引才工作站等,探索创新资源共享、项目资源互通的跨区域联动发展新模式。

  (八)推动项目招引高效决策。

  全区“一盘棋”统筹科技城招商引资工作,紧紧围绕科技城的主导产业,精准导入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决策按照分层分类的原则执行。

  (九)推动城市能级跨越提升。

  推动融杭重大交通工程加快实施,打通科技城内部支小路、断头路,构建“内畅外联”的交通体系。丰富共有产权房、人才房、安置房等居住产品供给层次,打造职住平衡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推进高等级医院落地建设,深化名校合作办学。优化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提升城市品质和综合能级,打造“产城人文”深度融合的产业新城。

  六、健全组织和要素保障

  (十)强化用地支持。

  持续加大科技城“腾笼换鸟”力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加强部门统筹,科学制定科技城建设开发和用地计划。全力支持科技城申报省重大产业项目,争取省级、市级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全区每年新增产业用地指标优先用于保障科技城等主平台。

  (十一)强化联动协调。

  完善工作联动机制,强化科技城与各职能部门、属地镇(街道)、国有企业之间的协调配合,构建全域统筹、融合联动的工作格局。支持科技城管委会做好省、市开发区(园区)考核工作。科技城管委会相关协调会议纪要,各相关职能部门、镇(街道)、国有企业要严格执行,执行情况纳入区政府督查范围。

  (十二)强化队伍建设。

  加大科技城干部培养使用力度,在全区范围择优选派优秀干部到科技城工作。优先招录具有产业发展与管理相关背景的专业型干部,不断提高科技城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

  本意见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高新技术产业园、玲珑工业功能区、於潜工业功能区可参照本意见执行。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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